请愿人需负责提供国家利益豁免申请的相应证据 。
为申请基于国家利益豁免绿卡,需要提交以下文件:
- I-140表,即移民工作者请愿书
- 一份劳工部ETA 7089表
- 显示受益人具有”高等教育学位“或”优秀能力“的证明文件
- 由有经验的移民律师起草的请愿申请信
- 来自您所在领域的杰出会员或专家的推荐信,可以是重要的、公认的国家或国际组织、学术机构或政府部门。
推荐信也可以由外国人现在或曾经的雇主或即将聘用该外国人的公司高级管理层起草。信件应由不认识该外国人但意识到其个人成就的人起草,而不是通过其熟人起草更有说服力。推荐信需明确阐述他们是如何了解到该外国人的工作的。
此类信件需描述该外国人的能力和成就以及该外国人的工作对于国家利益的重要性。信的内容需包括该外国人对某领域的显著贡献以及获得一定程度的认可。尽管不强制要求您的现任雇主出具推荐信,但如果他们愿意提供您也应获取一份这样的推荐信。
尽管没有对此类推荐信的数量要求,5至7封推荐信就足够了。推荐信的质量越高,则其权重就越大。
此类信件应当被放置在I-140表格下方,这样就能节约审核人员花费在学术论文、实地调查、一般报告上的时间,这些通常对国家利益申请者的帮助不大。这样也会减少补充材料(RFE)的需要。
USCIS会检查信件及审核起草信件的个人资质以确定他们是否符合给予该评价的资格。
除了信件,最好提供列出推荐信作者的清单,包括他们的名字、头衔、雇主单位名称。最好包括显示推荐信的起草人在专业领域中名望的报纸杂志文章。 - 由知名且有影响力的个人或组织的宣誓书。
例如,由该领域领衔科学家、学术团体代表提供的宣誓书对于某科学家提交的申请会颇有帮助。 - 显示既往成就的文件,证明该外国人已创造了工作机会、增加了出口、拯救了某商业领域,或其它经济改善。
- 任何显示既往的对于美国国家利益预期受益的记录文件。您必须证明具有一定的能力、才能为美国国家利益作出了出众贡献。您必须在一定程度上显示您对于所在领域的全局性影响。
- 如果通过雇主提交的请愿,需提供来自雇主的支持该请愿的介绍信。
- 充分显示如果强制要求劳工证则对于国家利益有负面影响。以及如果雇主将外籍人士申请的岗位给予美国工作者,剥夺了该外国人为雇主服务的权力,则有损于国家利益。
劳工证的目的是保护具有相同最低资格的美国工作者的工作机会,对于申请国家利益豁免的外国人,请愿人(可以是外国人本人或其雇主)必须证明该外国人对于国家利益的贡献大于雇佣相同资质美国人的贡献。 - 不要提交工作短缺的证明,对于NIW的受益人,这将不会免除NIW请愿对工作邀请和劳工证的要求。
- 证明该外国人在领域内具有至少2年的工作经验。USCIS将会仔细审查以决定该外国人是否对促进国家利益有认真的承诺。
- 证明该外国人在从事领域内的重要贡献,不能只是参与并作出微小的贡献。
- 证明该外国人即将从事的工作获益将是全国性的。即使其工作仅限于某地理区域,需证明其创造的效益超越了某特定地区。另外,该工作不会对其它地区产生负面影响。
- 证明该外国人的工作具有实质内在价值并对于美国国家利益十分重要。
- 如果外国人拥有某项专利或发明权,则需证明该发明有利于国家利益,否则不要提交无关的文件。
- 如果存在,提交所有发表的资料、引用、摘要、学会邀请。
- 个人简历
您获得NIW批准不仅取决于您的简历和背景。您请愿中的全部要素都将被审核以决定批准的机会。 - 您研究项目资助基金的详情,如果有。
- 您发表著作的再印刷请求,如果有。
- 荣获奖项及荣誉的证明,如果有。
- 相关评审专家对您发表作品的评论,如果有。
- 专业协会会员证明,如果有。
提交上述文件只能使您的案件进入审核程序,不能保证请愿一定获得批准。另外该雇佣工作能够使国家受益应该是显而易见的。
最近,USCIS已开始要求提供“受益人作为项目带头人或关键成员”的证明。在其要求补充证据(RFE)中特别指出“由政府机构或主要科学组织的资助基金证明文件中,显示该受益人是主要研究人员”。对于要求国家利益豁免的申请人在其学术领域扮演关键角色是合理的,而首席研究人员或带头人的要求,则超出了一般对NIW外籍人士的预期,而这类身份通常很少给予非美国公民或绿卡持有者。
一些RFE(补充证据)要求您提交该外国人获得“广泛赞誉”(Critical acclaim)的证明,也不属于NIW的一般要求,不能单独成为证明该外国人能力和责任的重要依据。“广泛赞誉”是对申请EB-1的外国杰出人才类别的资格要求,而NIW请愿是与EB-2相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