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的目的地是美国或加拿大,您可能通过大西洋或太平洋航线前往。对于大西洋航线,您可能需要在伦敦、巴黎、法兰克福、阿姆斯特丹等地经停。对太平洋航线您可能需经停新加坡、香港等。
当您在国际中转停留时,如果您有足够时间游览城市或国家,则可能需要在机场柜台申请过境签证。一些国家要求停留时间超过24小时才批准过境签证。但在新加坡停留时间短至4小时即可提供过境签证。他们甚至为乘客在机场提供免费的观光交通。
英国
英国由大不列颠 (英格兰、苏格兰和威尔士) 及北爱尔兰组成。
机场过境签证
如果您乘坐以下航线如联合航空、不列颠航空、维京大西洋、阿联酋航空,您可能需经停伦敦希斯罗机场。
如果您持有以下国家护照过境英国机场,而且在英国停留时间少于24小时,则您需要机场直接过境签证。此情况适用于您只在航站楼停留而不通过英国移民海关的情况。
阿富汗,阿尔巴尼亚,阿尔及利亚,安哥拉,孟加拉国,白俄罗斯,缅甸,布隆迪,喀麦隆,中华人民共和国,哥伦比亚,刚果,厄瓜多尔,厄立特里亚,埃塞俄比亚,冈比亚,加纳,印度,伊朗,伊拉克,象牙海岸,肯尼亚,黎巴嫩,利比里亚,马其顿,摩尔多瓦,尼泊尔,尼日利亚,巴基斯坦,巴勒斯坦,卢旺达,塞内加尔,塞尔维亚和黑山,塞拉利昂,索马里,斯里兰卡,苏丹,坦桑尼亚,土耳其,北塞浦路斯土耳其共和国,乌干达,越南,南斯拉夫,扎伊尔(前刚果民主共和国)、津巴布韦。
请注意如果您是去往爱尔兰中途过境且您属于上述国家,您需要访客签证,而下面的豁免不适用。
如果您属于以下情况可以豁免:
- 您持有美国或加拿大的有效签证,且您的机票行程包括美国或加拿大。
- 您持有经停英国的机票,您离开美国或加拿大距上一次持有效美国或加拿大签证入境在6个月内。
- 您持有1998年4月21日后签发的美国绿卡,您通过将绿卡的过期日期减10年来计算。
- 您持有加拿大永久居民卡,签发日期在2002年6月28日以后。
- 您持有D类签证(通常有红/粉色标签 – 绿色标签不适用) 由欧盟/经济区(EU/EEA)成员国签发,有效期大于3个月。
- 您持有有效EU居民证。
- 您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签发的外交或服务护照。
- 您持有印度政府签发的外交或官员护照。
- 您持有越南政府签发的外交或官员护照。
如果您不符合上述豁免资格,您可以申请并提交以下文件至距离最近的入境许可签发处。
如果您打算在日本变更机场,您需要申请过境签证。
申请
以下需要原始证明材料:
- 护照原件且有效期充分
- 1张签证照片
- 您在美国的移民身份状态,请提交原始文件,复印件会导致申请延误。
- 永久居民卡(绿卡)或多次入境签证
- 进入日本的签证申请表
- 一张2″x2″(英寸)附在申请表上的照片
- 申请时,除日本外的下一个目的地的签证必须已经在护照中。
- 如果在日本逗留超过一晚请提供资金证明(例如最近的银行对帐单、旅行支票或日本朋友/亲戚的担保信);
- 有效IAP66/DS 2019
- 有效I-20, 由学校官方签署
- 航班预订确认
(不要在签证签发前购买机票)
申根国家
有关机场过境签证的详细信息请浏览申根签证。
汉莎航空:德国
法国航空,印度航空:法国
意大利航空:意大利
荷航,西北:荷兰
瑞士
该国航司例如瑞士航空会在苏黎世经停。
对中国公民如果在瑞士经停而不出机场,如果您持有有效美国签证,则不需要过境签证。
其它
过境签证:
俄罗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