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基于L-1综合呈请的个别外国受益人的许可程序:
- 呈请人提交L-1总呈请并获得批准。此批准是对公司的全面批准,而不是针对每个外国人(员工)。大多数雇主在考虑调动员工之前,都会有一份经过批准的L-1综合申请。
- 一旦L-1全体申请被批准,USCIS将提供表格I-797,即全体L分类批准通知书。
- 外国人通过在美国的领事馆办理 L-1 签证盖章程序 。
L1签证盖章文件。其中一些文件必须由呈请人事先送交外国人。 - 如果签证被批准,领事官员将在所有 I-129S表格 的复印件上签证并且将已批准的正本表格交回外国人。 (其他副本将发送到团体申请裁决的USCIS服务中心。)
如果外国人被确定没有资格申请L-1团体签证, 则可以提出个人 L-1申请 ,无论哪个有资格。 - 外国人需要在入境时向移民官出示L-1签证和带有签字的 I-129S表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