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美国雇主通过H1B签证将外籍人士带入美国时,如果雇员在到达美国一段时间内离开担保雇主,比如一年,雇主通常会对其施加各种限制、担保、规则、违约金等。雇主可能会提出要求,如果雇员在被雇佣后一年内离开,H1B雇员必须向雇主支付一定金额的费用(在合同中提到)。
尽管个人情况会有所差别,但在很多情况下,法院认为这种担保规定不合法且违反法律。对于公司故意不遵守劳动条件申请(LCA)的规定,以及在LCA证明上故意歪曲重要事实,劳工部可以选择对其实施民事处罚。
公司可能会声称,在组织、协助和帮助这些员工适应美国生活方面,他们已经投入了相当多的时间、精力、财力,每位员工投入了1万美元。但是在这种情况下,员工从来没有拿到1万美元或任何流动资金。公司可以向劳工部记录每位员工1万美元的支出。
很多H1B员工在客户的工作点以合同工身份工作,而不是在赞助雇主那里上班。很可能客户可以直接提供全职工作邀请。很多H1B赞助雇主试图在合同中设置限制,如利益冲突,或者支付异常金额的经纪人佣金等。已经有很多案件得到法庭的判决,认为这些要求和限制都是违法的。再次强调,这取决于您的实际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