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规定H-1B雇佣关系为双方自愿-即雇主和雇员都可以随时结束雇佣关系。H-1B雇员可以在H-1B签证到期前自愿离职,被迫中止工作,或被解雇或“被迫休假”。由于H-1B员工在美国的合法身份是与他的雇佣情况和担保的雇主息息相关,一旦不工作,该人则必须决定是否还要留在美国。雇佣关系结束也将影响到与H-1B持有人一同在美国的H-4家属(配偶或21岁以下未婚子女)。
简而言之,H-4家属的合法身份取决于H-1B员工。如果该员工失去身份,H-4也将失去身份。USCIS为并非自愿离职的雇员提供了60天的宽限期。H-1B员工有六十天时间找到新工作和H-1B新的担保人,帮助他们更改身份,否则他们则需要立即离开美国避免非法居留。因此,H-4家属也只有60天的宽限期,否则也会失去合法身份。
回国
非本人意愿结束工作关系的H-1B雇员有权从雇主索要合理的交通费用,让该员工回家。然而雇主无需支付任何雇员所属物(家具,衣物,箱包)或H-4的家属任何费用。这也就意味着如果H-1B雇员和其家人决定离开美国,家人和孩子则需要自付机票。
工作签证的影响
2015年5月,关于H-4家属的法案(H-1B员工的配偶)生效,允许H-4家属申请工作许可(EAD卡)并在美国工作。同样, EAD卡也有60天宽限期,意味着家属可以在EAD宽限期结束前,继续工作两个月。
H-1B找到新雇主
如果说被停职的H-1B员工可以在宽限期前找到一份新工作。他的新雇主同意为其提交I-140申请。那么会对H-4家属有哪些影响呢?
H-4家属的合法身份完全取决于H-1B持有人。H-4则可以继续持有合法的非移民签证,为雇主工作。H-4在H-1B换雇主期间无需采取任何动作。然而,H-4的EAD卡则另当别论,因为EAD卡是与雇主I-140批准相关的。如果先前批准的I-140作废,那么EAD就不再有效。H-4签证持有人只能等到新的I-140批准后再申请新的EAD卡。
H-1B转换身份至H-4
最后,考虑两个H-1B持有人都在美国工作,且二人是夫妻关系。如果其中一个(例如丈夫)被终止,那么他应该考虑转换自己的身份到H-4。如果转换身份被批准,那么两人在H-1B失效前都可以合法留在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