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美国公民可以为外国未婚配偶提交申请(配偶为 K-1 签证,21 岁以下儿童为 K-2 签证)。美国公民还可以申请让外籍配偶和/或 21 岁以下的子女分别以 K-3/K-4 签证作为非移民入境。
提及申请
在发送请愿书之前,将整个包裹(包括支票)复印两份。请保留所有原件,因为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 (USCIS) 可能希望通过发出 RFE(证据请求)来检查它们。If you live in the U.S. or you are living abroad, file a Form I-129F at the USCIS Dallas Lockbox facility. This applies to both K-1 and K-3 applications.
如果您居住在美国或居住在国外,请向USCIS达拉斯 Lockbox 提交 I-129F 表格。这适用于 K-1 和 K-3 申请。美国邮政服务:
USCISP.O. Box 660151Dallas, TX 75266
对于快递:
USCISAttn: I-129F2501 South State Highway 121 BusinessSuite 400Lewisville, TX 75067
I-129F请愿无法在USCIS美国境外进行裁决。
电子通知E-Notification
如果您在 USCIS Lockbox 提交申请,您可以选择接收电子邮件和/或短信 (SMS),通知您的申请已被接受。您需要填写G-1145表为您的申请获得E-Notification
ZH-New-Immigrants-Insurance申请程序
USCIS 收到您的申请几周后,他们将向您发送 I-797C、行动通知,收据通知。
如果您收到RFE,请严格按照说明操作,并将您发送的所有内容复印两份。
批准以后
一旦您的 I-129F 申请获得批准,您将收到 I-797、行动通知,批准通知。将以下文件发送给您的未婚夫/妻参加领事馆面谈: I-129F 批准通知的副本(I-797,行动通知)。 I-129F全套申请文件副本 (从您提交给USCIS的2份副本中选一份)。对于K-3/K-4 签证,I-130全套副本 如果您收到了RFE补件通知,请邮寄相关信息至USCI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