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您是以什么理由申请豁免回国居住要求,请确保您首先已阅读豁免申请流程。
要求
如果您受限于回国居住要求,但是您坚信您回国后会遭受种族或宗教迫害,您也许可以申请迫害豁免。
迫害方也许是一国的政府或政府不予控制的团体。
您需要证明您回国后会“遭受迫害”的证据。
申请
除了向美国联邦政府的递交的普通豁免申请外,您还必须向美国移民局直接递交外国公民申请豁免回国居住要求的I-612表。
尽管迫害豁免的要求标准与政治避难的要求标准相似,相较于基于合理迫害恐惧的政治避难,迫害豁免将更为严格。
美国移民局将会直接将结果递交给美国联邦政府的豁免审阅中心。只有在美国移民局发现迫害存在,豁免审阅中心才会根据此理由受理。
递交申请
递交给美国联邦政府的豁免申请既可以在您向美国移民局递交I-612表前递交或在美国移民局做出决定后递交。但是,如果您递交给美国联邦政府的豁免申请先于您递交给美国移民局的I-162表,如果美国移民局没有发现迫害因素,您将无法获得美国联邦政府的任何退款。
您可同时使用迫害和回国会导致在美家人生活艰难理由申请迫害豁免。您或只能使用两者中的一个理由。
状态查询
在线通过美国移民局状态查询
拒绝
如果您I-162表格要求被美国移民局拒绝,如果您要求重新审理,您需向美国移民局递交重新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