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永久居民(绿卡持有者)是已获得授权在美国永久生活和工作的非美国公民。绝大多数绿卡是通过亲属移民或工作移民获取。其它获得绿卡的途径包括政治庇护、难民绿卡、领养绿卡或基于多元化抽签。一般来讲您可以基于在美国的永久工作机会而获得绿卡。这里有一些类别是不需要雇主担保的。
雇主可以向外籍人士提供未来的永久工作机会以担保其获得绿卡,因此即使该受益人当前没有为雇主工作,雇主仍可以对其进行担保。然而现实中,大部分外国人在提交绿卡申请时,通过非移民工作签证,例如H1B、L1等,已经为其担保的雇主工作了一段时间。
流程
通过受雇工作获取绿卡需要许多步骤而且通常要花费数年时间。对许多人来说不得不经过漫长的等待获得绿卡,会是非常令人沮丧的经历,但这就是现实。
如果主申请人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也随同一起移民,则其配偶及子女可享有同等的移民优先权以及移民排期。
- 根据USCIS的移民路径,外籍人士和雇主必须确定该外籍人士是否有资格获得合法永久居民权。
- 对大部分工作类别,担保雇主必须向美国劳工部提交劳工证(卡)申请,证明该外籍人士从事的工作没有美国工人可以符合资质或愿意接受。为证明此种情况,该雇主通常需要提供特定职位的招聘广告、该工作的技能要求、该职位的普遍薪资以及该雇主有能力支付的证据。自2005年5月28日起,劳工证的申请需通过PERM电子系统进行。一些特定的工作类别不需要申请劳工证。
- 一旦劳工证获得批准,该雇主需提交I-140表,即外籍工作者移民请愿。如果优先日期为当前,可以同时提交I-140以及I-485表。
- 美国国务院会为移民申请人提供签证号,只有当优先日期为当前是才会分配此签证号。在进行下一步处理前,申请人必须等待排期成为当前日期。
- 当排期已成为当前日期时,申请人有两种选择。如果申请人已在美国境内,他/她可以申请调整身份;如果该申请人位于美国境外,他/她可以通过领事馆处理。
请查阅调整身份vs领事处理的文章,然后决定哪个路径更适合您。
类别和配额
每年,通过工作移民类别申请绿卡的上限为14万人。无论国家的大小及人口如何(印度、中国),每个国家分配的指标被限制在总配额的7%(9800人)。该配额又被划分为5个类别,请见以下详情。一些类别要求美国劳工部签发的劳工证,而其它类别则不需要。
EB-1优先工作者
他们包括
每个国家可获得最多28.6%的全球工作绿卡总配额,外加没有用完的第4和第5类优先名额。因此每个国家的配额为9800 x 28.6% = 2802+EB4和EB5的剩余名额。
许多申请人都愿意通过此类别申请绿卡,因为其优先日期总是当前日期而不用像其他类别那样需要漫长的等待。但只有很少的人能够符合资格且申请会经过严格的审核。而且基于EB2和EB3(需劳工证)的申请不能简单地转换为EB1,即使该申请人有许多工作经验。
某些申请人可能符合杰出人才或专家和研究者的类别,这些人也可能符合EB2的资格或国家利益豁免(NIW)类别。一些已经申请了NIW的申请人可以提交EB1申请,作为为其本人和家属进行身份调整和获取工卡(EAD)和回美纸(AP)的第二份保障。然而如果EB1的案件被拒绝,该申请人会失去工卡和回美纸。
EB-2具有高学历的专业人员和杰出人才
他们包括
此配额占全球工作移民类别的28.6%,再加上任何可用的第1优先类别的名额。因此每个国家可获得9800 x 28.6% = 2802 + EB1的剩余名额。
基于EB3的I-140申请较EB2更容易,因为对于EB2的工作要求审核更加严格。但对于出生于印度和中国的申请人EB2的处理时间通常短于EB3。
EB-3 具有专业技能的工作者
该分类包括
技术工人、专业人员和其它工人:28.6%的全球配额加上任何第1及第2有效类别的可用名额(对于其它工人总配额不超过每年1万人)。因此每个国家可分配到9800 X 28.6% = 2802 + EB2的剩余名额。
Schedule A 稀缺工人:Schedule A的申请人最多可获得50,000的再分配的配额。
E3 – 专业人士和高技术工人
E3 (EW) – 其它工人
EB-4 特别移民
此类别包括
- 宗教工作者
- 美国政府海外雇员或前雇员
- 为美国军队服役的翻译人员
7.1%的全球配额,每个国家能获得的配额为9,800 X 7.1% = 695。
外籍人士投资额度为1百万美元且创造至少10个新的全职就业岗位。对于满足特定限制,投资额度为50万美元并创造至少5个新的就业岗位也可被接受。
7.1%的全球配额,并保留至少3000个特定偏远地区和搞事业地区的投资名额,以及根据P.L. 102-395的Sec. 610规定的区域中心的额外3000个投资名额。因此每个国家可获得的名额为9,800 X 7.1% = 695。
E5 (C5) – 特定区域以外的投资者
E5 (T5) – 特定区域内的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