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费用适用于新个案及L-1个人申请的延期。
- 申请费。
费用明细 - 如需加急处理另加相同费用。
可用于L-1初始申请和L-1延期申请。 - 防诈骗及侦测费。
此费用适用于:- L-1初始申请;
- 从一个雇主转到另一个雇主;或
- 状态更改为L-1
也就是说,同一雇主的L1签证延期不需要付此项费用。 - 在下列情况下,呈请人须缴防止诈骗及侦测费用,以及另外的$4,500元的费用(只可通过分开的公司支票或汇款单缴交):
- 申请人在美国雇佣50人或50人以上;并且
- 这些雇员中超过50%是H-1B或L非移民身份;并且
- 该申请是在2015年12月18日或之后提交的。
在确定雇主是否有资格支付4500美元的费用时,“雇主”的定义如下:在美国的个人、公司、企业、承包商或其他协会或组织:- 雇佣一个人在美国工作
- 就本部分所指的雇员而言,与雇主有雇佣关系,并可雇用、支付、解雇、监督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该雇员的工作;并且
- 有国际税务局(IRS)的税务识别号码。
- 申请人在美国雇佣50人或50人以上;并且
上述任何费用,如适用,均不得豁免。
除特别注明外,上述所有费用均须向“美国国土安全部”缴纳,并可由个人支票、公司支票或汇票支付。以上所列各项费用必须分别以支票或汇票支付。
RFE (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如果该费用适用但未被发送,或者USCIS裁决人员无法确定该费用是否适用,则其将向请求人发出RFE(证据请求),要求额外费用或声明或其他不适用该费用的证据。呈请人必须在不超过30天的时间内对该RFE做出回应。(如果RFE中还列出了其他缺陷,它可能会提供多于30天的时间来作出反应。)
如果呈请人未能对RFE做出响应,呈请人将被拒绝。如果呈请人对RFE作出回应,并表明该报告不需缴纳费用,但存在与之相反的差异,则可能要求进一步澄清信息,或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发出一份拒绝意向通知(NOID)。如果呈请人对RFE做出回应,并提供证据证明需要缴纳额外费用,但未能在回应中提交额外费用,则该呈请将无法获得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