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作为永居居民为您的亲属提交了移民请愿,而您之后成为了美国公民,该亲属移民签证的类别可以升级而无需提交新的请愿。因此如果您有资格成为美国公民,您应该尽早提交申请。
如果您的亲属移民优先的请愿得到批准,而之后您对请愿进行了升级,您仍可保留旧的优先日期。受益人甚至可能成为美国公民的直系亲属而无需排期。一旦某亲属移民类别下的优先日期已经确定,则相同受益人从另外一个亲属优先类别获批后,可以保留原来的优先日期。但是亲属优先类别的优先日期不能转移至职业移民类别,反之亦然。
例如,如果某永居居民为配偶提交了F2A的请愿,之后该请愿人成为美国公民,该F2A请愿可以转换为直系亲属的请愿。这就是为什么无论如何应当提交F2A的请愿,即使请愿人距离归化入籍的时间已经很近了。
如果您提交了I-130被批准后,成为了美国公民,您可以写信至美国国家签证中心(NVC),信中包含您亲属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以及您的归化入籍证书以及请愿批准通知。一旦NVC收到此信,他们会将您的请愿升级,并发送额外的表格以及其它要求的信息给您的受益人。
请愿升级信样例
如果您成为了美国公民,而您亲属的请愿还未被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批准,您应该写信给发送您收据通知的USCIS服务中心,请包含您亲属的信息(姓名、出生日期等)以及您归化入籍证书以及请愿收据通知。
新移民保险
获取报价旅游,探亲,留学和其它国际旅行医疗保险。
点击 insubuy.com 或拨打 +1 (866) BAOXIAN 或 +1 (972) 985-4400子女
如果受益人的请愿是由永居居民配偶提交,则该配偶的21岁以下未婚子女可以与受益人一同移民。然而,美国公民需要为配偶和每位子女单独提交请愿。
换言之,请愿配偶作为永久居民,其孩子有资格作为衍生受益人移民,但一旦请愿配偶成为美国公民时,子女将会失去衍生受益人的身份。
因此,如果您作为美国公民请愿人还未申请子女,您必须为每个孩子单独提交请愿,只要孩子未婚不满21岁,且是您的亲生孩子或合法继子女(仅当婚姻发生在孩子年满18岁前)。如果满足以上条件,则他们有资格以直系亲属身份,就像配偶一样移民。
婚姻
只要请愿人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合法继父母,如果孩子结婚而请愿人之后成为了美国公民,则可以以F3类别为其提交移民请愿。
继子女
如果请愿人既不是孩子的亲生父母也不是合法继父母(婚姻不是在孩子年满18岁前发生的),则孩子无法与其外籍父母移民,这种情况下,当外籍父母成为美国公民,则可以以F3类别提交新的请愿。
21岁以上子女
如果孩子年满21岁且没有单独为其提交过签证请愿,您(美国公民请愿人)需要单独为其提交新的移民签证请愿,如果您是孩子的亲生父母或合法继父母。该子女的移民类别为F1,此类别受限于年度配额和需要排期。当提交新的请愿时,也许值得要求USCIS保留您之前的优先日期(即分配给就I-130签证请愿的优先日期)。如果USCIS分配给您一个新的优先日期,您应该写信要求他们恢复该优先日期。
书信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