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未婚人士正在通过雇主申请移民,而他们可能在之后结婚并希望将其配偶尽快带来美国。然而,这需要事先计划好并采取正确的步骤以避免延误。
如果您在成为美国永久居民之前结婚,您可以立即让配偶赴美(通常2至3个月)。您的配偶可以使用您的优先分类和排期。然而如果您是在成为永久居民后结婚,您只能以永久居民家属F2A类别为其申请移民,后者通常需要花费数年时间。
您持有移民签证入境美国的那天起便成为永久居民。但在此之前,您即使获得了移民签证但还不能算作永久居民。
在绿卡申请等待期间结婚存在几种情况:
- 在I-140批准之前结婚:
只需简单地将您配偶的姓名加入到I-140申请中。即使您没有将配偶的名字加进去也没有关系,请按照下面情景2的步骤。 - 在I-140批准后结婚,但尚未申请领事处理:
可以将您配偶的姓名作为家属填写在DS-260中。另外需要单独为您的配偶填写DS-260表,您的配偶可以与您一起参加面签。 - 在向NVC/领事馆提交文件后结婚,但在面签之前:
领事馆可能无法安排您和您配偶一同面签。您需要按计划参加您的面谈。请携带您的结婚证明及为您配偶填写的DS-260前往面签。请告知签证官您最近刚刚结婚,并让他们为您的配偶安排面签。面签通常会安排在60天以内。
您既可以等待您的配偶通过领事程序获得移民签证,然后一起赴美;或您可以用移民签证返回美国,当您配偶获得移民签证后可以进入美国。 - 面签后结婚,但尚未以移民身份入境美国:
您必须在以移民身份入境美国之前结婚并登记。如可能,请携带您的移民签证、结婚证明和您配偶的DS-260表格,请求为您的配偶安排面签。面签通常会安排在60天之内。
如果您不能亲自前往领事馆,您应该发送邮件(email或传真)给您的配偶一份I-551(临时绿卡盖章)的副本,该临时签章将在您入境美国时获得。您的配偶可以携带该复印件、结婚证明和DS-260预约面签,面签通常安排在60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