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签证(I签证)是外国媒体人士的非移民签证,申请人的公司总部在美国境外,前往美国从事媒体工作。 签发媒体签证时,领事官员将考虑申请人本国政府是否向美国的媒体代表或新闻界授予类似特权或对等特权,并遵循适当的程序。
媒体签证针对于“外国媒体人”,例如新闻,电影,广播或印刷行业的成员,其工作性质对于外国媒体的职能是必要的,例如记者,电影摄制组,编辑和其他类似职业人员前往美国从事相关工作。
即使是希望来美短期从事媒体工作的专业人员是来自参与免签证计划的国家,也不能够直接加入免签证计划 (VWP)。这样的人员需要先获得媒体签证。
报道联合国的外国媒体代表不需要I签证。
I签证通常可以直接从美国大使馆/领事馆获得,而无需先向USCIS提交单独的申请书。
I签证通常签发一年。 可以以一年为单位进行续签,并且续签次数没有限制。 在美国期间,无法重新申请I签证。如果I签证已经申请延期,则必须在美国境外加盖签证印章,如I签证印章已过期则此人须先出境再重新入境。
I签证持有人只能为提交并获得批准I签证申请书的雇主工作。
只要不违反I签证处有人来美国的主要目的,I签证旅客可以在美国大学选几个学分并在美国学习进修。I签证不能够像F1签证持有人一样进行全日制学习。
如果I签证持有人想换工作,他可以通过向具有管辖权的USCIS服务中心 递交雇主I-129表格(非移民员工申请书)来申请转换身份。
家属配偶及子女
计划在美国停留期间陪同或加入美国主要媒体签证持有人的 配偶 和21岁以下(未成年人)的未婚子女可以申请附加I签证。
媒体签证持有人的家属可申请的签证不适用于未婚夫(妻),父母,姻亲或其他亲戚。
申请流程
与主要媒体签证申请人相同。 但是如果家属在主申请人之后申请而不是与主申请人同时申请签证,则他们必须提供主要签证持有人的媒体签证复印件。
权益和限制:
除非获得相关的的工作签证,否则媒体签证持有人的家属不能在美国工作。
媒体签证持有人的家属可以在美国学习而无需申请学生(F-1)签证。
不打算与主要签证持有人一起留在美国,而是出于度假目的而单独访问美国的家属应申请游客签证而不是媒体签证。 他们无法享受免签证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