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使用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时,会在I-94表格中显示授权停留,I-94可从CBP网站下载或在护照上找到。根据移民与国籍法(INA)第222(g)条,如果该外国人在美国逗留超过允许的居留期限,则非移民签证将作废。除国务院规定的“特殊情况”外,该人必须在其原籍国申请新的非移民签证,然后才能再次进入美国。
如果发生适用222(g)条款的情况,您的护照不会被立即注销,但移民官遇到根据222(g)规定自动失效的非移民签证的外国人,签证官必须将护照实体注销。
驱逐或禁止入境
一旦失去有效非移民身份,则会面临被迫离开美国的处境。另外如果该外国人发生非法滞留的情况,那么会面临禁止入境美国3到10年的禁令。
两种非移民签证
如果外国人持有两种有效非移民签证,其中之一逾期,根据222(g)条款只有该签证会被注销,其余非移民签证仍然有效。
边境豁免
签证因222(g)被取消的个人,可以根据INA第212d4A条款寻求豁免而无需重新签证。此类豁免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考虑,并且仅在意外的紧急情况下才会授予。如果豁免被拒绝,则该外国人将被立即遣返。
不适用情况
222(g)条款仅适用于非移民签证的逾期滞留,在许多情况下222g不适用:
- 通过免签计划进入美国
- 通过回美证进入美国
- 未经检查进入美国(非法入境)
- 持外交签证进入美国
- 通过其它途径进入美国
- 持有I-68或DSP-150边境口岸卡从加拿大或墨西哥入境,或其它未签发I-94表格(且随后未被美国移民局或移民法官认定处于无效状态)的加拿大或墨西哥入境者。
- 由于法律原因被拘留或入狱而无法离开美国的人
入境期限
以游客身份进入美国会有特定的滞留期限,然而其它类型的非移民(学生、访问学者、媒体代表、外交签证持有者等)会被授予依停留期准许入境(D/S)。
依停留期准许入境,222(g)在以下情况适用:
- USCIS在裁定移民福利申请时发现身份违规; 或
- 移民法官在处理针对该外国人的案件时发现身份违规。
如果非移民依停留期入境,并提交延期或更改身份,则222g仅适用于因身份违规被拒的情况。
入境停留至指定期限
如果非移民在入境特定期限之前离开,222(g)条款将不适用。除非USCIS或移民法官发现该外国人在离境前有违反移民身份的情况。
如果非移民在特定期限之前递交延期或身份变更申请,滞留美国超过I-94规定的日期,则有几种情况:
- 如果该申请被批准,则他/她将不受222(g)条款的约束。
- 如果申请随后被拒绝,无论拒绝原有如何,都将受到222g条款的约束。
- 如果该外国人在I-94到期后离开美国,而其申请处于等待期,222(g)条款将不适用,无论该申请随后是否批准。但如果该申请被发现还无根据,则222(g)条款仍适用。
如果该外国人延迟递交延期申请或身份转换,而随后被USCIS接受并批准,222(g) 条款将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