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有出示证、结婚证或任何其它非英语的原始文件,而您需要以移民为目的提交它们,任何其他熟练掌握两种语言的人可以作为翻译,并将其翻译件与原始文件副本一起提交。但请注意,请愿人(担保人)或受益人本人不能作为文件的翻译。
翻译必须逐词逐句,而且需要在结束时声明如下:
I, <translator name>, certify that I am fluent in the English and <native language name> languages, that I am competent to perform the translation, and that the above translation is the complete and accurate translation of the document entitled <document title>.
Signature: Date:
Typed Name
Address
您也可以为此翻译文件另附誓章。
提示
- 对于任何非英语的文件,您必须提供英语翻译件。
例外: 您不需要翻译护照,如果护照主要语言不是英语。 - 文件必须翻译完整和直接,包括签名、破折号、封印、印章等,如果字迹模糊无法辨认,英文上必须注明”not legible”。
- 翻译必须与原文件格式相匹配,例如翻译的官方封印必须与原文件实际出现的位置相一致。
- 即使您无法自己翻译,请确保翻译的准确性。有这样的案例,即政府官方翻译或公证处翻译员英文不佳,导致翻译的文件存在许多错误。
- 您不必聘请专业翻译人员,但翻译必须准确。如果翻译出现错误(例如太多的拼写错误、句意无法理解),您可能需要将文件送交专业翻译服务处。
- 如果打算在美国提交文件,相关翻译无需公证。如果文件是从美国境外提交(例如美国使馆或领事馆),则必须进行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