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在成为永久居民前已经结婚,而您的配偶未能随您一同前往美国,您的配偶可以有资格享受随后加入(following-to-join)的权利。也就是说您不需要为您的配偶单独提交I-130外籍亲属移民请愿,而您的配偶也无需等待签证排期。这种情况下,您只需通知美国领事馆您的永久居民身份,而为您的配偶申请移民签证。
您的配偶有资格符合随后加入的权利,如果您们的关系依然存在且满足以下之一的情况:
如果您属于以上任何类别,请提交如下信息至美国公民与移民服务局(USCIS):
如果您的I-824被批准,USCIS会通知美国领事馆您作为永居居民可以为您的配偶申请随后加入移民签证。您的配偶需要联系当地的美国领事馆以完成移民签证手续。更多信息请访问美国驻华领事馆。
您应当在最近一次处理您案件的USCIS办事处提交I-824表格。
如果您已经在美国境内且申请了身份调整,您可以为配偶提交I-824表。如果您还没有申请身份调整,您可以将I-824与I-485一同提交,此情形不需要提交支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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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此部分只适用于不是作为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而获得永久居民身份者。如果您在成为永久居民前,就已有子女且您的子女没能随您一起入境美国,而您现在希望您的孩子随跟您移民美国,则您的孩子可以有资格享受随后加入的权利。这意味着您无需为您的孩子分别提交I-130申请,您的孩子也无需等待签证排期。您只需通知领事馆您是永久居民而为您的孩子申请移民签证。然而如果您是通过美国公民直系亲属获得的移民资格,则不能为子女请愿,需要单独为他们申请I-130,为外籍亲属请愿。
如果您通过以下途径移民,则您的子女有资格获得随后加入的权利:
另外,您的子女必须满足一下条件以获得随后加入的权利:
- 未婚且
- 21岁以下且
- 属于婚姻内所生的子女(该婚姻必须在您入境美国前已存在)或
- 属于您婚姻的继子女(该婚姻必须在您入境美国前已存在)或
- 已经在入境美国前被合法收养,或根据移民法有资格被收养。
如果您属于以上类别之一,请提交以下文件至USCIS:
您应当在最近一次处理您案件的USCIS办事处提交I-824表格。
如果您位于美国境内并已提交了I-485调整身份申请,您可以为子女提交I-824表。如果您已在美国境内但没有申请调整身份,您可以在提交I-824的同时提交I-485,这种情况下不需要任何支持文件。
如果您的I-824已被批准,USCIS将通知美国领事馆您目前作为美国永久居民可以为您的孩子申请移民签证了。您必须让您的孩子联系当地的美国领事馆完成移民签证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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