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您获得非移民签证时,您可以在签证到期之前进入美国。但您在美国停留的时间是由入境时护照上加盖的日期确定。您可以从CBP网站上打印I-94表格,上面显示准许逗留时间。
更多信息请见签证与授权逗留期。
如果想在美国停留比预计更长的时间,则需要延长非移民逗留时间。许多人提到“签证延期”,其实是将在I-94表格上延期而不是签证印章。您可以凭与批准入境相同的理由申请非移民居留延期。
资格
符合以下条件可以申请美国非移民延期居留:
- 以非移民身份合法入境美国。
- 没有非法申请和获取移民福利。
- 没有被移民官的自由裁量认定必须离境的因素。
例如,由于各种原因,USCIS官员可能会认定您必须回国重新签证才能入境美国。 - 您需要在I-94表格的过期日之前提交一份延期居留的申请。
您应该至少在授权逗留期满45天之前提出申请,USCIS必须在您的合法逗留期满之前收到申请。在I-94过期前,您最多可以申请6个月的延期居留。
如果在授权逗留期满后提交延期申请,您必须证明:- 此延误是由于您无法控制的非常情况导致;
- 延误的时长有合理性;
- 您没有其他违反身份的情况,例如未经USCIS授权的工作;
- 您仍属于真实非移民;也就是说,除了某些例外情况,您并不想成为美国的永久居民;
- 您不在被正式驱逐出境的过程中。
其它不属于上述有限的情况下,如果你的授权居住到期或你有非法打工,你的身份失效,你应当尽快离开美国,以避免或减小对您未来再次回到美国的影响。
- 此延误是由于您无法控制的非常情况导致;
无资格
如果您的I-94显示任何以下非移民类别入境美国,您将不能延长在美国的居留时间:
- C – 过境的外国人
- D – 船员或乘务员
- K1 或 K2 – 未婚夫/妻或其子女
- S – 恐怖主义或有组织犯罪的见证人或知情人(及其家庭),入境总计超过三年
- Q-2 爱尔兰和平进程文化与培训计划访问者入境超过三年,或最初入境在2004年12月10日或之后累计超过两年
- TWOV – 无签证过境
- VWP – 免签证计划
您必须在Form I-94 到期日或之前离境。
文件
- 基于雇佣的类别:
如果是基于以下雇佣类别之一,您的雇主需要填写I-129表格的非移民工作申请,在I-94表格到期之前提交:- E-1 或 E-2 – 条约贸易商和投资者
- H-1B, H-2A, H-2B, 或H-3 – 临时工作
- L-1A 或 L-1B – 公司内部调动
- O-1 或 O-2 – 有非凡能力的外籍人士
- P-1, P-2, 或 P-3 – 运动员或娱乐明星
- Q-1 – 国际文化交流访问者
- R-1 – 宗教工作者
- TN-1或TN-2 – 北美自由贸易协定下的(NAFTA)加拿大及墨西哥人
如果您的配偶和/或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也想延长其身份,则他们需要提交I-539表格,申请延长/更改非移民身份。所有受抚养人都可以包括在一份I-539中。 I-129和I-539这两个表格应同时提交,以便可以同时获得裁决。
- E-1 或 E-2 – 条约贸易商和投资者
- 其它分类:
如果您属于以下非移民类别,您需填写I-539表格申请非移民身份延期/变更:- A-3 – 外交官和其他政府官员及直系亲属的服务人员或私人雇员
- B-1 – 商务考察
- B-2 – 旅游观光
更多信息 - E – 缔约国商人及投资人及其家属
- G-5 – 外国政府官员和直系亲属的服务员、佣人、私人雇员
- H-4 – 临时工作者的随行家属
- K-3和K-4 – 美国公民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即将加入
- L-2 – 公司内部调动人的家属
- M – 职业学生及其家属
- N – 已获特殊移民身份人士的父母和子女
- NATO-7 – 北约代表、官员雇员和直系亲属的服务员、佣人和个人雇员
- O-3 – 具有非凡能力外国人的家属
- P-4 – 运动员和演艺人员的家属
- R-2 – 宗教工作者的家属
- 所有V类别-特定第二优先受益人
- TD – TN签证持有人的家属
所有家庭成员(丈夫/妻子和21岁以下的未婚子女)只要在相同类别(或由此衍生的非移民身份的家庭成员)都可以包含在一张I-539表格中。 例如,B-2签证的家庭成员可以一起申请,或者F-1签证的主要申请人和F-2签证的家属可以一起申请。
- A-3 – 外交官和其他政府官员及直系亲属的服务人员或私人雇员
- 文件:
处理过程
在USCIS收到申请后,他们会调查延期是否合规。延期申请将被批准或拒绝。
USCIS收到申请一段时间后,会给你邮寄收据,其上会有一个收据号,您可以用它来在线跟踪您的申请。
授权居留
如果USCIS在您的授权逗留期满之前收到申请,如果您没有违反身份状态,并且您符合基本的资格要求,那么您可以在美国继续进行先前批准的活动,包括先前批准240天的工作时限,直到USCIS对您的申请做出决定,或者您请求延期的原因完成为止(以先到者为准)。在您的授权逗留期满之后的这段时间内,您将不会被视为非移民身份,直到申请获得裁决为止。
拒绝
如果您的延期申请被拒绝,并且那时您先前的授权居留已经过期,并且您仍在美国境内,则从您的居留期限届满之日起,您将被视为已“失去身份” ,且您将被要求停止工作(如果该工作已获得授权)并立即离开美国。其间没有不视为失去身份的宽限期。 拒绝信提到30天的宽限期, 那段时间只是留给您从容自愿离开美国,而不是被迫驱逐出境的时间。此外在授权居留期结束时,您的护照上与该类别有关的任何非移民签证将作废。签证失效后,您需要在您本国而不是任何第三国的美国领事馆提交新的签证申请。
批准
当您的申请被批准,就会收到批准通知,通知下方会包含延期日期的新的I-94表格。即使你在最初入境时已获得电子版I-94表,USCIS会在延期时给您纸质I-94表格。您需要在离开美国时将此表格提交航空公司的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