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外国人在移民申请或转换移民身份的等待期出国旅行,需要提前离境许可(AP)以重新进入美国。
任何调整身份的申请人一旦离开美国而未获得提前离境许可,则被认为放弃其调整身份的申请,此人将无法再次返回美国。该人只能通过领事程序在境外等待。AP适用于去美国境外的任何地方旅行,包括加拿大(例如加拿大这部分的尼亚加拉瀑布)、墨西哥、或类似像巴哈马这种地方。
当您离开美国之前必须申请AP。如果您在申请未获决定前离开美国,您将被视为放弃申请。
例外:
- H, L, V, 或 K3/K4 非移民:
如果您的身份属于以下非移民种类,且继续维持身份,您可以在I-485等待期使用有效签证而不是AP出国旅行。当您回到美国时,请必须出示有效的H, L, K, 或V非移民签证,并继续维持此身份有效。- H-1 (临时工作者) 或 H-4 (H-1的配偶或子女)
- L-1 (跨国公司内部调动) 或 L-2 (L-1的配偶或子女)
- K-3 配偶 或 K-4 美国公民的未成年子女
- V-2 配偶 或 V-3 永久居民的未成年子女
请阅读 EAD工卡/提前离境许可 VS 保持H/L签证身份 - H-1 (临时工作者) 或 H-4 (H-1的配偶或子女)
- 难民及庇护者:
如果您是以难民或获得庇护资格入境1年以上并打算申请调整身份,则可以使用有效难民旅行文件而不需要申请AP出境旅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