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9月11日星期五,美国移民局宣布将扩大其最初于2020年3月30日宣布的规定的灵活性。设置这类期限的灵活性最初是为了应对冠状病毒大流行而制定的。美国移民局在全国各地重新开设办事处,以满足申请者和请愿人的需要,同时也符合健康和安全指南,因此该规定进行了更新。为美国移民局回复一些申请的工作者提供了额外的时间来提交这些回复。
新变动适用于下列文件:
- 一般性补件通知(Request for Evidence)
- 入籍申请N-14表格补件通知(Continuations to Request Evidence)
- 拒绝意向通知(Notices of Intent to Deny)
- 撤销批准意向通知(Notices of Intent to Revoke)
- 撤销及终止区域投资中心意向通知(Notices of Intent to Rescind and Notices of Intent to Terminate regional investment centers)
- 重新提交N-400表格 (Receipt of Derogatory Information After Grant)
- 递交N-336表格, 要求就入籍程序的决定进行听证. 根据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的声明(INA 第336章)
- 递交I-290B表格申请上诉或重审的时间
如果申请、决定或通知上的签发日期在2020年3月1日至2021年1月1日(含2021年1月1日)之间,申请人可以在申请中列出的回复截止日期后60天(自然日)内对收到的信息或文件进行回复。移民局将接受任何N-336或I-290B表格,该表格须在上诉前的60天(自然日)内送达。
此外,美国移民局表示将继续遵循美国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的指导方针来应对新冠的大流行,并采取额外措施保护其工作人员和寻求移民福利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