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多非移民签证例如B,F,J,R签证不需要USCIS的预先批准。而其它一些非移民签证如H, K, L, O, P签证需要USCIS的预先批准。USCIS必须批准此请愿后,受益人才能前往美国使领馆进行签证面谈。
对于需要担保的签证种类,USCIS需要调查并采取必要措施衡量其申请是否合法、受益人是否具有资格。
即使请愿被批准,签证官仍可能发现新的问题。例如该申请是基于欺诈、造假或其它非法手段;受益人不具有申请资格;或签证官发现学位证书造假或申请者不具备声称的某些经验。在以上情况下签证官可以依据221(g)拒签并将案件发回USCIS重新审核且可能撤销之前的请愿批准。(221g拒签也包括文件缺失,这种情况如果补齐文件就可以签发签证)。
大多数申请人进入行政处理程序可能是临时工作者(例如H-1签证申请人)或未婚妻(夫)在美国境外申请签证。签证官可能发现其不符合临时工作类别或与美国公民的婚姻关系看起来不真实等情况。
签证官应谨慎使用撤销程序(revocation process),并尽量避免重新裁决或重新评估请愿。撤销程序需经过USCIS和美国国务院两个部门,所以非常漫长而复杂,有可能花费数月甚至数年时间。担保雇主和申请人都不愿意等这么久。雇主可能会寻找新的员工,而申请者会寻找新的雇主。即使行政处理过程有利于请愿者和签证申请人,但可能浪费LCA一半的时间。对于未婚妻(夫)原先批准的K-1签证也可能过期。
处理过程
- 在面谈结束时,签证官会发放221(g)拒绝信,提示此请愿被驳回。
- 领事馆使用外交邮袋将请愿文件退回美国,以供进一步审查。
- 当NVC收到被退回的请愿文件,会重新审核并将其录入数据库以便欺诈管理。
NVC需要2至3个月才能收到外交邮包,因为需要沿途接收由不同领事馆发送的请愿。 - NVC将请愿退回最初递交请愿的USCIS服务中心 。
这个过程可能花费1个月时间。 - 一旦USCIS服务中心收到请愿,会发送给请愿者一封收据信。
- 服务中心会审核退回的情愿以及签证官面谈的记录。
退回的申请会被降低处理优先级,USCIS会按接收顺序优先处理新的情愿然后才进行复核。 - 服务中心会将拒绝意向通知(NOID)或撤销意向通知(NOIR)发送给情愿人。
- 依服务中心不同,通常会给请愿人自NOIR/NOID之日起30到60天的时间补充材料,通知信会注明回复的时间期限。
- 如果服务中心在此期限收到回复,他们会审核并正式批准原始申请或拒绝申请。
- 服务中心发生官方拒绝信或重新确认通知。
- 如果请愿被重新确认,服务中心会将重确认请愿及补充材料发送给领事馆,并附带签发签证的建议。
- 领事馆会通知受益人新的面谈时间,具体处理步骤依不同领事馆而有不同。
- 签证官主持签证申请人的面谈,要么签发签证,或重新进入行政处理程序,或者以221(g)条款拒绝并退回USCIS,并附带撤销建议。
时间
绝大部分行政处理会在签证面谈后的60天内完成,但有些案件会花费更长时间,取决于个案的背景。
状态查询
如果您的申请由于行政处理被搁置,您可以通过相关网站查询状态。
在查询您的案件状态前,请等待至少60天时间,自您参加面谈或递交补充材料之日计算,以较晚者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