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
如果您在美国有以下身份可以申请再入境许可(回美证):
- 合法永久居民
- 有条件居民
您不能申请再入境许可:
- 如果您已经拥有再入境许可,除非该文件已经交还给美国移民局 (USCIS),或您提供文件遗失的证明。
- 如果联邦当局发布公告禁止向您计划前往的地区签发此类证件。
有效期
- 合法永久居民 (LPR) 在国外旅行一年或更长时间后使用再入境许可证重新进入美国。对于返回美国的永久居民,再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自签发之日起2年。如果在成为永久居民后,您在过去5年中有4年以上在美国境外,则许可证将被限制为1年。但是,以下情况将给予2年的有效期:
- 如果永久居民出国是在美国政府的命令下,而不是被驱逐、遣返或身份被撤销。
- 如果永久居民受雇于美国参与的公共国际组织。
- 如果永久居民为职业运动员且常规代表美国参加国际比赛。
- 如果永久居民出国是在美国政府的命令下,而不是被驱逐、遣返或身份被撤销。
- 有条件居民(临时绿卡)在美国境外旅行一年或更长时间后使用再入境许可证重新进入美国。对于返回美国的有条件居民,再入境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2年,自签发之日起或直到有条件的居民必须申请解除条件之日,以先到者为准。
- 再入境许可有效期不能延长。